65岁以上老人可每年享受健康体检 12月底前开展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昨天,记者在省发改委举行的河北省医改督导工作会上获悉,今年12月底前,河北将全面开展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届时,全省65岁(含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都能享受卫生部门进行的健康体检。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2011年12月底前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至200元。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等。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2011年5月底前 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12年2月底前 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每县至少有1所基本达到二甲水平的县级医院,每个乡有一个标准卫生院,每个街道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群众在村看病就地报销等。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2011年12月底前 全面开展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为65岁及以上老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等。 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6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等。 2011年7月底前 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8元提高至25元。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2011年12月底前 选择部分县级医院作为试点,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为切入点,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等。(记者 翟开矿 实习生 邢康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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