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3天破获侵害个人信息案237起
2分或1角钱就能买到一条个人信息,姓名、电话、地址一应俱全,这样的买卖你是否动心? 1月14日至16日,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了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集中行动,打掉非法调查公司9个,抓获涉案人员36人,破获案件237起。石家庄警方打掉2个非法调查公司,抓获4名涉案人员。 案例“几百块”骗得27万 一次偶然的机会,喜欢上网的赵某从网友处获得一套通过网络电话“营销”的生财方案。而这个网友恰恰可以提供“客户”的个人信息,姓名、电话、地址一应俱全。 这些信息,旧的2分钱一条,新的1角钱一条。赵某花了几百元,从该网友处购买了5000条有电视购物经历的个人信息。 随后他雇人每天给这些买来的电话号打电话,将50元的手表冒充1580元的金表送给“客户”,要求“客户”付298元的邮费即可。赵某的业务覆盖了全国30个省市,4个月就有近27万元的货款到账。 经办此案的抚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邢卫东表示,赵某同时涉嫌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和电信诈骗。“值得人们反思的是,接通电话的客户中竟然有75%的人同意发货,相信了骗局,而且没有人索要过发票。” 分析原因,警方发现这部分人群都是有过电视购物经历的人,也就是说骗子获得的信息很精准,并且设定的费用不高,“客户”即便发现产品有缺陷也可能疏于维权。 追问出卖个人信息如何量刑? 对于出卖个人信息的行为,该如何量刑?是否有法律依据?近日,公安部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刑法》第253条规定了两个罪名,分别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二者中犯罪情节严重的个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在司法解释中,‘情节严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比如说购买或者贩卖多少信息算是情节严重。”该负责人表示,因此在法律执行方面很难界定是否“情节严重”。 据了解,我省出台的《河北省信息化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对非法获取和泄露他人信息的处罚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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