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军任唐山市代理市长
2月7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国鹰同志辞去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陈学军同志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陈学军,男,汉族,1959年6月生,江苏宝应人,1987年10月入党,1977年3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开平区副区长,开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开平区委副书记、区长,开平区委书记,唐山市副市长兼南堡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山市委常委、秘书长兼南堡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唐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山市委副书记兼曹妃甸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曹妃甸工业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海县委书记,唐山市委副书记兼曹妃甸区委书记、曹妃甸工业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3年2月任唐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曹妃甸区委书记,曹妃甸工业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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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