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河北频道 >> 全景河北

明日起车辆进京需持安检证 可从当地派出所申领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2013-02-24 09:36:52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昨天(23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加强进京车辆管理的通知,决定从2月25日至3月20日全面启动进京车辆、人员、物品安全检查工作,进京车辆需持有《河北省进京车辆安检证》(以下简称《安检证》)。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和省直各部门的公务用车,企事业单位车辆,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要进京,解放军、武警部队应减少军车进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家安全部门的警车和政府其他部门有执法标识的车辆,非执行执法办案任务不得进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进京的、向北京运送生活生产必需品或运送急救病人以及广大群众需要进京的,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持有《安检证》,以便途经沿途进京安检警务工作站时,进行抽查或直接通行;进京车辆所属单位要加强源头管理,严禁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毒害性物品,严防危险人员、危险物品和不安全车辆进入北京。

  此外,乘客乘坐进京营运客车,需持居民身份证实名购票,进京客车22时后不予发车,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客运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利用GPS监控平台严查超载、超员、中途违法停车、违规揽客行为。对发往北京客运车辆配备随车安全员,禁止人员、物品未经安检登车。

  《通知》还要求,为方便确需进京车辆通行,防止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两会期间启动并严格执行《安检证》制度。进京车辆、人员、物品需经安全检查后,驾驶人需要随车携带《安检证》,按照指定时间、路线行驶。进京主要国道沿线和高速公路入口设立的警务工作站,负责对持有《安检证》的车辆进行核查,环京公安检查站负责抽查或免检放行。

  各市、县(市)区和省直各部门公务用车需要进京的,由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室)、省直部门办公室核发《安检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居民个人车辆需要进京的,应向当地派出所申领《安检证》。进京客运车辆由客运站驻站民警比对乘客身份信息、安检合格后核发《安检证》。国道和高速公路沿线设置的警务工作站负责对外省和我省未办理《安检证》进京车辆、人员、物品的安全检查,并核发《安检证》。

  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安检证》核发单位负责进京车辆、人员、物品的审查和检查工作,对驾驶人和乘车人进行安全教育,合理确定行驶路线和有效限期。《安检证》要加盖核发单位印章,并由核发人签字。各地在十八大期间印制的《安检证》,一律作废。(记者路其强) 

关键词:进京,安检证

责任编辑:孙晓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