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8类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笔者从3月6日召开的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相关规定,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八类考生可享有优先录取的机会。 据了解,八类考生分别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此外,关于优秀回国人员子女、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人员子女的照顾问题,按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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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