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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推出新举措 今后法院银行将联手查“老赖”

来源: 河北青年报 作者: 2013-03-14 10: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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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下的债早晚要还,但社会上却有这么一种人,经常欠债后不还,有人给这种人起了个外号叫“老赖”。即便将这些人告上法庭,法院也判了,但他们还是不还,甚至“人间蒸发”,或“身无分文”,这可如何是好?

  昨日(3月13日),河北法院出台新举措,专治“老赖”。今后,法院执行人员可以在办公室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控制。此外,石市桥东区法院还通过公开悬赏的方式,让“老赖”无处藏身。

  石市桥东区法院的工作人员正在张贴“悬赏”公告,征“老赖”线索

  河北推出新举措

  法院银行联手查“老赖”

  昨日,在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会议室,河北高院执行局局长徐茂明跟省内五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共同提笔,就专线集中查询被执行人账户信息相携签署意向书。“今后执行人员在办公室,即可通过信息系统对接,以网络化方式对被执行人财产、人身进行查询、控制。”省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长期以来,“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课题,最为突出的就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

  为破解这一难题,省法院与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银行、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五家金融机构联合建设“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的建设,可以极大地降低执行查控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威慑力。”李少平副院长说。

  该机制运行后,银行将能够在第一时间把法院要求查询的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情况,纳入自身的征信数据库,降低其信用指数。未来,公安、国土、住建、税务、工商等部门还可以将“老赖”的信息,以及将当事人诉讼信息纳入该系统,银行依托该系统,可全面掌握借款人的财产信用情况。

   “老赖”将被拒绝放贷

  李少平副院长同时表示,今后河北有望实现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共享机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一步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范围,有效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拒绝对其放贷或限制其贷款,从而降低放贷风险。

  对列入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实行失信惩戒机制,有关行政机关可以拒绝其行政审批申请,有关单位限制其生活必需之外的高消费支出,切实让失信被执行人受到法律的惩戒。此外还将实行负面信息披露机制,适时在一定范围向社会公布,提示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在与其经济往来中注意经营风险,强化威慑作用。

  桥东区法院出新招

  公开悬赏征“老赖”线索

  同样是在昨日,石市桥东区法院门口的一组特殊公告,也引发了众多媒体的关注。这是一组执行举报奖励公告,该法院以近140万元的赏金,希望借助社会力量,征集12个执行案件的相关线索。

  记者查看公告发现,12个实施悬赏执行的案例中,均是执行中止的案件,执行标的最高30万元,最低7938元,悬赏金额为不低于执行标的的2%。

  “这12个悬赏执行的案例在悬赏之前,我们都想尽了办法,但不是找不到被执行人,就是欠款的被执行人身无分文。”桥东区法院执行庭庭长史化璞说,出此对策法院也实属无奈。他们是在经申请人同意后,才发起了这次公开悬赏执行,这组通告可以通过桥东区法院门口的公示栏进行查看。

  对话

  可到法院提供线索也可电话举报

  记者:为何要做“悬赏执行”?

  史化璞:一方面希望公众能提供有效的线索,加大对“老赖”财产的发现概率,帮助结案;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悬赏执行的方式,震慑被执行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生效法律文书的尊严。

  记者:悬赏执行是否有法律依据?

  史化璞: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在法院人员尝试了所有可能找到被执行人和其财产的方式后,仍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和其财产,可以实施悬赏执行。

  记者:悬赏金额是否有法律依据?

  史化璞:相关法律中没对悬赏金额的多少进行明确规定和明确的禁止,至于“不低于执行标的的2%”的悬赏金额,是根据石家庄市的经济水平,以及与申请人协商同意后,测算出来的。

  记者:哪类案件可以悬赏执行,赏金如何发放?

  史化璞:法院在尝试了所有可能查到的途径后,依然找不到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就可以申请悬赏执行。而赏金的发放是等举报人提供出线索,经法院核实并将案件结案后,从标的中将赏金发放给举报人。

  记者:举报人如何提供线索?

  史化璞:可以到法院提供,也可根据法院提供的举报电话举报。

关键词:老赖,法院,银行,联手

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