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扫墓将三公消费推向众矢之的
据《现代快报》4月2日报道,清明节临近,市民利用周末去扫墓。近日,新华社记者暗访江苏省南京公车扫墓的情况,发现多辆公车出现在墓地,并晒出了8辆公车的号牌,对此,南京市纪委政务微博回应说,“感谢媒体监督!正在调查核实。” 近些年来,公车旅游、公车送孩子等公车私用的现象屡见不鲜,然而在时下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全国上下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的大环境下,公车扫墓的出现,实在是让人深恶痛疾。公车扫墓再次将“三公消费”推向了“众矢之的”。 事实上,对“公车”的使用,各级政府部门都是有严格的规定及要求的。就算是在清明节期间,各地也出台有关的规定及“禁止”措施,防止“公车私用”。公车私用一直被国家明令禁止,从中央到地方都三令五申提出要求,严禁公务员队伍中以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及公费旅游为内容的“三公”消费现象,但是在一些地方公车私用现象依旧泛滥。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公务人员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和对国家禁令的挑衅。作为公务员、特别是公务员中的领导干部,就应该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是由于国家对于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及公费旅游为内容的“三公”消费的监管还存在一定的疏漏,即便是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 笔者认为,公车扫墓这种公车私用的行为与党中央的“八项规定”格格不入,这种不正之风应该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对“三公消费”进行约束的规章制度已经很多,现在所欠缺的就是监管和执行,一方面政府要利用好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尤其是群众监督和网络监督的力量,事实证明,这两种监督力量是非常强大和有效的,要让那些心存侥幸的干部有所畏惧。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制度的执行,要使破坏纪律者受到必要的惩处,特别是顶风违纪者更应该快查快办,令其付出惨重的“代价”。 公车扫墓再次将“三公消费”推向了“众矢之的”,如今适逢“一切从简”之际,“三公”消费更应该止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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