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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路口不是辩论的地方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 2013-05-08 08: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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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6日起,北京市全面动用罚款方式向行人硬闯红灯说“不”,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元,均为当场处罚。据悉,这是继南京、杭州、厦门、成都等地之后,又一个决定对行人闯红灯采取严厉措施的城市。虽然经历了长达一个月的“缓冲期”,但在执法过程中,仍有不少公众对这一规定表示不理解。

  公众的不理解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绿灯时间太短、右转车辆放行、地下通道设计不合理等问题,都给行人过马路造成许多的困难。因此,闯红灯者除了个别漠视规则者,更多人是用实际行动表达不满。

  而对交通不满的除了行人,还有机动车驾驶人。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情形,拥挤的十字路口,左转车辆好不容易等来绿灯,还没等起步,就被无视红绿灯的行人、自行车堵在了十字路口中间。结果,转弯的车走不了,直行的车又过不去,人车混杂,一片混乱。

  “开车的时候,骂行人不懂交规;自己走路的时候,又骂司机蛮横”。像笔者一样,在这两个角色间矛盾穿梭的,估计不在少数。而反思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规则没有被遵守。都期待自己能一路绿灯,都想在规则面前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却忽视了这种自我利益最大化背后,对整体造成的巨大负担。

  文明礼让、以人为本,这些是交通的根本道德准则。在这一准则之下,机动车理应承担更大的责任,无论是否是斑马线,是否是绿灯,只要前面有行人通过,处在强势地位的机动车都有责任主动避让。但是,道德行为的“施”与“取”并不是对等的,司机主动为一个闯红灯行人踩刹车,那是发扬风格,但行人并没有权利要求所有车辆都为他们“发扬风格”。

  特别是进入机动车时代,“发扬风格”的代价已经越来越大。统计显示,我国已经有机动车2.33亿,正逐渐成为车轮上的国家。以北京为例,2007年的时候,机动车保有量还是300万辆,2009年就达到了400万辆,虽然后来及时出台了限购政策,也没有挡得住两三年后,保有量迅速突破500万辆。国内其他城市基本也是一样。

  机动车膨胀式的发展,从本质上,和行人闯红灯一样,都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从而造成了整体运行的效率越来越差。而因此造成的城市交通运转失灵,也使得“行人闯红灯受罚”规定重新得到重视。在机动车少的年代,行人闯红灯,代价也只是几辆车避让一下,现在,堵的可不是几辆车,甚至会是一条街。

  机动车时代到来得太快,让整个社会都猝不及防,这是无论行人还是司机(两者常常又是同一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现实。在这样的现实面前,红绿灯的长短、右转是否需要限制等,既有政策的不足,更多是效率和公平的博弈。这样的博弈自有它的议事场所和原则,如“两会”、媒体或者网络论坛,但绝不可能是红绿灯路口。

  社会走向现代,一个通俗标志就是把“论道”和“行动”分开,不再“用拳头讲道理”,那是丛林法则。而拥挤的现代城市交通,需要照顾到每一个人的权利,但更需要每一个人都有严格的规则意识,在遵守敬畏规则的前提之下,用理性的方式谋求改变,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周潜之)

关键词:闯红灯,罚款,北京

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