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少缴税款被查处
保定市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至2010年间,采取隐匿收入的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税款1389592.40元,受到地税机关查处。日前,少缴税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保定市地税稽查局按照检查计划,对保定市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时间锁定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稽查人员在入户前调阅了该企业纳税相关资料,制订了检查方案,对疑点问题采取了内查和外调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检查企业账簿、向财务人员询问相关情况、查询企业银行账户情况,最终查实了该企业少缴税款的事实:三年间,共少缴土地使用税179631.04元,土地增值税1190191.26元,印花税19770.10元,共计1389592.4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对不缴少缴的税款催缴入库,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未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199401.14元定性为不缴少缴,处以0.5倍罚款99700.57元。以上税款1389592.40元,罚款99700.57元,滞纳金549037.12元现已全部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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