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性 102户次企业所得税减免
我省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全部结束。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在资源节约和环保节能方面,我省有102户次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共减免企业所得税2.28亿元,比2011年度高出6770万元。这表明,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下,我省企业2012年度投在节能环保方面的资金,较2011年度增加1/4,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大幅提高。 “这几年,我们把享受到的税收减免全部用到了节能环保中,并且每年的投入都在增加。经过几年的良性循环,企业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唐钢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作为一家有着60年历史的钢铁企业,近年来,该公司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先后投资30多亿元用于节能减排项目建设,3年降低能源成本40亿元,促进了企业效益好转。去年,该公司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1年削减10.5%,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14.9%,COD排放量削减17.8%,氨氮排放量削减14.9%,烟(粉)尘排放量削减7.3%,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580公斤标准煤的吨钢综合能耗目标,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2年度省“双三十”单位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为鼓励企业节能减排,省地税局注重用税收杠杆调动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性,努力服务企业推广节能减排新产品、新项目和资源综合利用。他们通过编印宣传读本、组织培训及上门辅导等形式,强化节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鼓励企业研发和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并先后向企业及有关部门提出促进节能降耗税收政策建议200余条,推动了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地税部门将重点围绕工业转型升级和环境治理,主动采取措施,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性,引导企业绿色发展、清洁生产。近期,还要组织人员对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企业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认定检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
关键词:节能减排,企业,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