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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清算土地增值税 3月内不清算房企将挨罚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06 11:3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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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6月5日)从河北省地税局获悉,6月10日起,河北省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开始,10月31日结束。土地增值税清算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尚属首次。纳税人应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对未及时清算的房地产企业,地税机关要依法处罚;对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疑点的,要移交稽查部门。

  河北省地税系统将在这5个月的时间内,对河北省所有符合清算的条件房地产企业统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进行清算,也可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是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是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是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已连续五年检查了全国18个省市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今年我省被列入督察对象,省会城市必查,还将抽查一到两个城市。(记者商雅静 通讯员周庆华 黄丽)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清算,房企,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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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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