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语、书写将纳入河北省语文评价范围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将深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口语表达、汉字书写将纳入语文教学和评价范围。 具体措施包括,推进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到2020年,全省创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500所,并积极申报国家级特色学校。加强教师、校长(园长)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每年培训经典诵读教育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骨干教师各300名。注重农村地区示范校的创建,到2020年,创建500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50所国家级示范校;执行中小学生、高校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标准和测评办法,将口语表达、汉字书写纳入语文教学和评价范围。 此外,还将加强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幼儿园要引导幼儿学会倾听并能清楚地使用普通话进行表达,培养阅读兴趣,养成良好阅读习惯;中小学校要加强汉语拼音教学,加强识字写字、口语交际、阅读、写作等方面的教学,注重语言文字综合运用,全面提高中小学生听说读写能力;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要推进语言文字课程建设,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
关键词:口语,书写,语文 |
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