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把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不仅需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需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我省调研指导时,总书记又指出:“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并提出要“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这些要求,强调了制度建设对改进作风的关键作用,为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指明了方向。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建设一直是我们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保证。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尤其是“四风”问题都是积弊顽症,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容易出现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现象。要扫除“四风”积弊,把整改落实的成效巩固下去、坚持下去,要实现对“四风”问题的经常抓、长期抓,关键是建章立制。如果忽视了建章立制,热衷一时效果、追求短期改善、沉迷表面功夫,甚至为此沾沾自喜、止步不前,不良作风难免会在活动之后卷土重来。因此,制度建设既是活动的目标,也是活动取得成效的保障。只有把整改措施用规章明确下来,把落实意见用制度固定下来,建立起刚性的制度制约,才能够持续发挥激励、约束作用,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也才能避免改作风“一阵风”,从而让好的作风得到弘扬、让不良作风受到遏制,让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建章立制应该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把中央要求、实际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抓紧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要对已有的做法和规定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坚持下去;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利于解决“四风”问题的,要坚决予以废止;对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规定,要边实践、边总结,继续坚持、逐步完善;对活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建立新的制度。 建章立制的重点,是建立和完善领导机关公开承诺制度、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制度、领导干部生活待遇制度、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监控制度。与此同时,在完善充实这些共性制度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围绕克服“四风”、提高效率、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制定出台具有个性化的制度,不要大而化之,不要远离主题。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能变通、不打擦边球,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刚性约束,使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制度建设是有力抓手;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是重要方法。只要我们紧紧抓住建章立制这个关键,把制度建设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以改革的办法、法治的思维固化作风建设成果,就一定能将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从而激发党员、干部的内生动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作风改进、群众满意的实效,把党的作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
关键词:教育实践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