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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强制婚检是可贵的纠错意识

来源: 红网 作者: 2013-08-30 17: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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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新生儿缺陷患者的数量正在逐年攀升。据官方统计,深圳取消强制性婚检前,出生缺陷率约在10‰左右,而近5年,出生缺陷率一直维持在16‰左右,较10年前上升六成。通过干预,出生后发现有先天性缺陷的婴儿,比率为8‰-9‰。即每千个新生儿,就有九个有先天性缺陷。(8月29日《深圳晚报》)

  深圳由于取消强制婚检,出生缺陷率较10年前上升六成。而通过干预,出生后有先天性缺陷的婴儿,比率由以前的16‰下降为8‰—9‰。这说明干预是卓有成效的。但这里的“干预”,明显是指“孕检和产前筛查”。也就是说,一半多的缺陷儿,“得益于”三道防线之一的“婚检”的撤退。而据去年卫生部发布的报告,这样的缺陷儿每年大约有90万!这是多么令人心痛的数字!

  想当初取消强制婚检,理由是如此冠冕堂皇:要尊重人性,要给人自由,要保障权利!其实背后更有对婚检作用的无视,对自愿婚检的盲目自信!在婚检程序的复杂繁琐,又耗时耗力耗财,当事人又心存侥幸的现实面前,取消强制婚检无疑是雪上加霜,致使自愿婚检率降至令人瞠目的水平,让“城市婚检率保持95%、农村保持85%”成了越来越遥远的幻想。

  不婚检之危害,很快被人重视。2005年,黑龙江省率先恢复强制婚检;去年3月,强制婚检在广州落地……然而,更多地方,还在观望等待。之所以彷徨不前,除了害怕违背法规,再就是害怕背上侵犯私权之名。而强制婚检是否获得认可也是一方面。但这样的担心却是多余的。

  一者,虽然2003年的《婚姻登记条例》中去掉了强制婚检条目,但我们在《母婴保健法》中却能找到类似条款。根据常识,法律的效力无疑强于行政法规性质的条例,故而,恢复强制婚检就是有制度保证的。二者,私权当然不容侵犯,需要保护,但有一个前提,就是不能“过分”,不能让个体私权侵害社会自由或者其他公民权利,让他人或社会付出更大代价,需要一个平衡点。其三,担心恢复强制婚检难获认可,是因为此前存在婚检走过场、泄露个人隐私以及乱收费现象。而要避免这些完全能做到,比如广州“为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婚检、孕前检查、和产前检,可以选择定点医院免费检查”。婚检的公益性越强,就越容易赢得信任,尤其是一些外来人口多的城市,当这些“高危人群”为城市出力流汗的时候,政府理应给与足够的关心体贴,而不是随意推给社会,这体现了一个城市的良心。

  优生优育关系家庭幸福,社会的和谐和未来。控制缺陷儿率,社会必须介入。不仅要对缺陷儿积极治疗,更要对孕妇主动干预。尤其当婚检目前还无法完全自愿之时,恢复强制婚检,就体现了一种可贵的纠错意识,它不是钳制自由,而是在践行一份责任,肩负一份社会担当,播洒一腔民本情怀。

关键词:强制婚检,出生缺陷

责任编辑:孙晓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