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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出台八项措施贯彻落实“双十条”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 2013-09-14 03: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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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省委《克服“四风”问题十件实事》和《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十条措施》, 9月12日,衡水市委出台八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双十条”。衡水市逐问题成立由市级领导牵头的整改工作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并确定了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衡水落实“双十条”八项措施

  一是彻底清理党政机关“吃空饷”问题和干部调动以后人走工资不走的问题。不管涉及到谁,一律清纠到位。

  二是除制式警车外,一律取消O牌车,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半个月内整改到位。

  三是公务招待一律用自助餐,控制菜量,一律不上高档菜肴,防止铺张浪费。公务人员接待实行禁酒制度,到基层调研,一律到县乡食堂就餐。半个月内整改到位。

  四是整改办公用房,严格执行上级的用房标准。一个月内见到明显成效。

  五是收回超标配置的公务用车。越野车、超标配车一律交由办公室或专门部门统一处置,一旦发现违规使用者,先免职、后查处。半个月内整改到位。

  六是在即将举办的第二届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活动中,坚持绿色、文明、节俭的原则,取消大型文艺晚会,取消政府宴请,取消酒水、饮料招待。

  七是中秋国庆期间,严禁公款购买各种节礼,包括土特产品、购物卡、现金等;严禁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请。

  八是要求市委、市政府“两办”按照省“双十条”规定,全面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关键词:四风,双十条

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