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改善生态环境灭失矿山3年达到复绿标准
承德作为矿业大市,目前正加快实施“矿山复绿”工程,推进矿山企业损毁山体修复工作,着力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该市重点转变矿山开采方式,推行地下开采。对于新建矿山,符合地下开采条件的,不再批准露天开采方式。对于能够露天转地下开采的现有矿山,“十二五”末全部转入地下开采,并对已破坏的山体进行生态恢复。实施“矿山复绿”工程,将绿化范围扩展到停采的采矿场、选矿厂周边、厂部、道路两侧等。开展花园式矿山建设,对选矿厂周边、厂部、道路两侧实行全面绿化。对治理责任主体已消失的灭失矿山,由国土、林业、水务、财政等相关部门申请上级专项资金、财政适当安排资金投入治理,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治理,用3年时间完成初步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复绿标准。(通讯员王精博 记者李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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