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邱县农民有了“股权证”
“当了半辈子农民,做梦也没想到,打今儿起,俺成了村经济合作社的一名股东!”近日,邱县新华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村民李秀花手捧着刚颁发的《股权证》,高兴得合不拢嘴。 为把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为新型股份制经济组织,作为河北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的邱县,通过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运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组织现代产权制度,把传统管理模式改造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现代产 权管理模式,从而把粗放式经营的传统管理模式改造成为现代产权管理模式。同时将农村集体“三资”量化成为股份,作为股权无偿配置给农民,农民以股东身份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使农民真正成为市场经营主体的股东,按所持股份享有管理表决权和收益分配权,使农民变成了真正的股东。 据了解,2013年河北省启动了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试点工作,全省共安排了11个试点县、11个试点村,要求2015年底基本完成。2014年1月24日,新华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标志着邱县提前两年,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试点工作。(霍飞飞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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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