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拿,我是灵寿县检察院的老李,我这儿有个土地纠纷致死人案,其中一方兄弟四人,这该如何定罪?”

  “老贾,我是赵县检察院的大刘,我们这里有一个14岁的少年盗窃并致对方轻微伤,能批捕吗?”

  “贾主任,我是藁城市检察院的小张,有个毒品案的量刑问题,我想请教请教您……”

  这些电话都是各县(市、区)检察院打来咨询办案难题的,案件从刑法到民法到未成年人犯罪,无所不及。只见接电话的同志时而认真记录,时而凝眉思索,时而对答如流、滔滔不绝,最终都能让对方满意地放下电话。

  这是记者在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采访时看到的一幕,要采访的人不是别人,他就是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模范检察官,被誉为石家庄市检察系统“专家型检察官”,人称“贾大拿”的市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检委会委员和市委政法委案件评查组组长贾玉山。

  一股钻劲儿:办明白案,必先做法律明白人

  在全市检察官眼中,贾玉山就是“大拿”,什么疑难问题,到他这里都会迎刃而解,贾玉山也曾向基层院承诺:“凡是办案中遇到疑难问题需要我帮助解答的,不管是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随时都可以打我电话,而且保证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此外,无论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诊”案件,还是市委政法委组织案件评查,贾玉山也常常作为专家发出“权威”的声音。

  副检察长何军恒说:“贾玉山的这份底气和自信,源自他30年来在法律学习研究上的刻苦钻研和点滴积累。”

  1988年,刚毕业的贾玉山被分配到石家庄地区检察院教育培训处任辅导员。那时,参加全国检察系统第一期专业证书班的学员都是检察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他们业务忙,时间宝贵,贾玉山只好采取挨个到各院(14个)巡回辅导讲课的方法。这样一轮巡回下来,每门课就得讲14遍。由于辛苦劳累,他患了扁桃体炎。但为了不耽误课程,他晚上去医院打针,白天继续去讲课,一个半月下来,扁桃体已经溃烂了,只好去做切除手术。由于扁桃体严重溃烂,医生只能拿手术刀一点一点地往下刮,本来20分钟就能做完的小手术,结果足足用了两个小时才做完。谈起这段艰辛与磨难,贾玉山乐观地说:“有付出就有收获。通过那段时间的认真讲课和备课,让我积累下一大笔专业财富。”

  熟悉贾玉山的人都知道,他有股子钻劲儿,凡不明白的事儿就得闹个明白。一次去宁晋办案,汽车走到半路坏了,他花30块钱雇了辆驴车把汽车拉倒维修站。眼见维修工没费什么劲、三下五除二就把车修好了,他既感觉有趣又心里不服气。从此,他就迷上了修车,先从书店买来书自学机械和电学原理,后摸索着学机械绘图和拆装,很快就掌握了修车的基本技术。20世纪90年代初,电脑刚刚进入行政单位办公系统,院里有限的几台电脑被专门的打字员管控着,绝大多数干警都不会操作而且对电脑感觉很神秘。但贾玉山就象当初学习修车那样,很快就成了院里有名的电脑通。在院里没有成立技术处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同事们电脑出了问题时都会来找他帮忙。

  贾玉山的这股子钻研劲儿,同样也用在了学法和办案上。他办公电脑上的100多个文件夹和近千份法律资料,是他多年来精心整理出的法律法规库、司法解释库和典型案例库。“没有电脑前,我就用手记,记了十几本。”贾玉山说。由于法律更新快,如今这些手抄本全部被他珍藏在家里的书柜中。2012年他来到市检察院新成立的案管办当主任,15本专业书籍,厚的有近500页,他用一个多月时间就全部吃透。每当一部跟检察业务有关的新法出台后,他都争取在短时间内尽快掌握。有人说:“贾玉山是在吃书,他以蚕食的方式把法律全部装进了肚子里。”但他们不知道,从检26年来的每个星期天,除了加班,都被贾玉山用在了法律学习上。孜孜不倦与日积月累,为他依法准确办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他说:“对一名检察官来说,法律就是武器,只有敬畏它、维护它、掌握它,才能拿得起、用得好。”

  人非圣贤。贾玉山也会遇到法律难题,但他必定会尽快攻克“堡垒”,决不绕道走。

  有一次,一个基层院在接待被害人上访时遇到这么个难题来请教贾玉山:被告人将被害人打成轻伤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已经生效。几个月后,被害人伤情往严重处发展了,即要求重新做法医鉴定,而且鉴定结果为重伤,即到检察院申诉要求法院重新判决。但法院却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法律适当、程序合法,没有撤销的法律依据。贾玉山此前也没有遇见过这类问题,怎么依法处理呢?他的钻劲儿立马又上来了。随后的一个星期,他骑着自行车跑遍了省会各大新华书店、图书馆和图书批发市场,象大海捞针一样,终于找到两个最高法批复的类似案件的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并依此迅速给该基层院拿出了办案意见。最后,该基层院参照贾玉山的意见,依法督促法院对此案进行妥善处理,给了被害人一个满意结果。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老辈俗语到了贾玉山这里被体现得淋漓尽致。贾玉山说:“钻的就是个理儿。”

  在市检察院公诉处负责办案综合指导工作8年,经手指导办理的千余件案件无一差错。“办案就得办个明白。办明白案首先要做个明人。”为了办明白案、做明白人,贾玉山真是不遗余力。

  一股较真劲儿:擦亮眼睛,把每个案子办成铁

  正义的天平容不得哪怕丝毫的失误或者偏袒倾斜。要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就要对每一个案件精雕细琢,不放过一个细节,不放过一个证据。

  2010年,在办理某基层院提出抗诉的“蔺某等五人非法买卖爆炸案”时,贾玉山细心地发现,被告人蔺某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由市法院判决的另一个“特大非法制造买卖爆炸案”中的在逃犯蔺某名字相同。这两个蔺某是同一个人吗?为了不放纵犯罪,贾玉山立即找来双方办案人以及案卷、判决书,发现确如贾玉山所预料,两个被告确属同一个人。在比较查阅中,贾玉山又发现了一个细节,市中院判决书上载明,“蔺某曾非法销售给被告人郝某四吨多炸药”,而该基层检察院起诉书中却漏掉了这一犯罪事实。贾玉山把判决书交给该基层院,依法追究了蔺某被遗漏掉的这一犯罪事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办案中的眼明心亮,源于多年的专业积累,更源自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用贾玉山同事的话说:“老贾有股不怕事儿的较真劲儿。”

  2010年到2013年,贾玉山多次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信访案件评查。他不仅是专家组成员,更是评查组组长,所以分到手的都是复杂的上访案件。厚厚的案件卷宗后面,往往是一串签名、红手印和相关单位、部门的办案记录。面对当事人的热切期盼,他对每一件案件的评查都心细如丝,对上访人的每一个诉求都慎重对待,凡是合理合法的都坚决予以支持。

  2010年在评查王某重婚罪时,上访人上访半年,称公安机关以其丈夫涉嫌重婚罪移送检察机关后,迟迟没有起诉。贾玉山调卷审查,原来检法两家认为王某虽然与他人长期同居并生有一子,但并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贾玉山查阅了大量资料,将刑法、婚姻法相结合,从重婚罪的构成、事实婚姻和重婚罪的关系,以及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证,写出客观公正的评查建议,后该案被依法起诉,法院最后认定王某构成重婚罪,对王某判处了刑罚。

  一股耐心劲:换位思考,把百姓的事当成家事

  报送到市检察院的刑事案子,许多都是“人命案”。那些被害人近亲属大都固执地认为“杀人偿命理所应当”,而国家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使大部分“命案”的被告人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刑事诉讼法也没有赋予被害人近亲属对法院的刑事判决提出上诉的权利。所以,凡附带民事诉讼未达成赔偿协议的被害人近亲属,大都会情绪异常激动地来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其中有打着“白条幅”喊冤的,有铺开被褥睡在大门口的,还有坐在接访室或办公室不走的。他们的诉求大都只有一条:“不答应抗诉不走人。”

  面对这样的上访群众,谁也感觉“头痛”和无耐。但贾玉山认为,上访群众情绪激动甚至出现矛盾激化的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因为缺少耐心,没有把法和理给当事人讲清楚;另一方面因为上访群众大都心中憋着一口气:“当官不为民做主。俺们天塌地陷的大事,却被你们当官的当成芝麻粒小事来看待。”

  因此,贾玉山总结摸索出一套十分管用的工作方法:“耐心讲理加换位思考,切实把法和理给群众讲清楚,切实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家的事来办。”他说:“假如被害人的近亲属是咱,咱能正确地、理性地对待法院的判决吗?”

  2008年的冬天,一对夫妇从邢台来院里上访并强烈要求抗诉。因为他们的儿子在购物时与他人发生口角并被对方拳打脚踢致死,可法院未判被告死刑立即执行。贾玉山热情地接待了他们,一面耐心地听他们倾诉,一面耐心地讲解国家刑事法律政策,还列举出法院对类似案子的判决先例,予以释法说理和思想疏导。到了晚上,他自掏腰包请夫妇二人吃饭,还安排了住宿。隔了一日,这对夫妇因纠结于有关办案部门嫌他们提出的80万元赔偿费过高,情绪激动地再次来到检察院上访。贾玉山热情诚挚地对他们说:“生命是无价的,要多少赔偿是你们的权利,但具体办案调解中也有国家法定的计算标准。”就凭这么一句朴实而真诚的话,这对夫妇的情绪很快稳定下来。后经几次反复调解,这对夫妇终于息诉罢访。

  因为在工作中与群众接触多了,贾玉山越来越体谅群众的难处,越来越感觉到法律和群众知识信息的不对等。在他看来,当一个人民检察官并非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那么简单,必须把检察官前边的“人民”二字看得重若千钧,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坚持视群众为“家人”,视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家事”,视群众的来信为“家书”,视群众的期待为“家计”,视群众工作为“家业”,视群众诉求为天大的事儿,切实让群众带着期盼来,带着满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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