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白沙一护林员伙同他人偷伐林木被刑八个月
日前,白沙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被告人陈某北身为护林员,却因贪图小利,以身试法,伙同他人盗伐林木,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0月16日中午,陈某北应邀至朋友符某华家喝酒时,符某华说最近缺钱花,想砍伐林木卖点钱。陈某北借着酒劲表示没问题,并且打电话邀符某平、符某明一起参加。当天下午,符某华驾驶自家农用车载着陈某北等三人携带油锯,在陈某北的指引下来到了某农场橡胶林。四人一起盗伐农场四棵橡胶树,并锯断装上农用车,然后运至附近的木材厂销售。经过磅,被盗橡胶木重2.98吨,共卖2100元。四个人在镇上吃喝一顿、付完车费油钱后,每人分得300元。案发后,四人先后投案自首,主动交代犯罪经过。 日前,白沙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分别判处陈某北等四名被告人九个月、八个月、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1000元和没收作案工具。(通讯员 许平飞 康忠强 记者 刘江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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