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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率先在河北执行新建住宅建筑75%节能标准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李艮春 2014-07-18 16: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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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部署会现场。 长城网记者 李艮春 摄

  保定市政府同奥润顺达建筑节能院士工作站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长城网记者李艮春摄

   长城网保定7月18日电(记者李艮春)7月18日,记者从保定市实施建筑节能75%标准动员部署会上获悉,该市将新建住宅节能标准由原来的65%提高到75%,于10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根据《提高住宅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方案》规定,该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自2014年10月1日起强制执行建筑节能75%标准,鼓励建设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工程要根据国家、省发布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绿色节能产品推广目录》,选用高效节能门窗、多功能复合墙材、低辐射镀膜玻璃、节能环保漆等绿色建材产品;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政策,该市范围内所有12层及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和实行热水集中供应的热水消耗大户,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据悉,该市将发展和推广应用符合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节能效果明显的结构体系,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和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试点建设;依托国家、省、市科研院所和知名高校,特别是充分发挥奥润顺达建筑节能院士工作站的作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着力培育建筑节能领域研发、检测和实验能力。

  保定市财政每年将在城建资金中设立2000万元的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建筑节能项目的奖励。对建筑节能率达75%以上、耗热量指标10W/㎡的新建居住建筑,按10元/㎡补助,其中10万平方米以下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80万元;10-30万平方米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20万元;3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对建筑节能率90%以上、耗热量指标≦6W/㎡的新建低能耗居住建筑,按20元/㎡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建筑节能验收合格的项目,可同时减免20%的配套费。

  自1992年开始,保定开始在新建建筑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标准从50%逐渐提高到65%,累计建成了2865万平方米节能建筑、84万平方米绿色建筑,改造既有建筑300多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及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1463万平方米。

关键词:保定,住宅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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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