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纪委监察机关清理议事机构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定位,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根据中央、省纪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纪委监察局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由原有的126个保留为13个。 目前,市纪委监察局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共13个,分别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市委市政府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据了解,市纪委监察局将不再参与未列入保留或继续参与名单的议事协调机构。同时,经过此次清理,原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清理后移交主责部门的议事协调机构有9个,移交、退出后继续保持工作联系的议事协调机构有16个。 《意见》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移交或退出议事协调机构的主责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职责,做好工作衔接,确保相关工作有人接、有人管,不断档、不脱节。 |
关键词:纪委,廉政建设,反腐斗争 |
责任编辑:靳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