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沿海经济 支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必须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努力构建国家、省级、市县“三力合一”的政策体系,为沿海地区的快速崛起、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争取国家支持政策 (一)深入挖掘已给政策,全面落实沿海规划 重点是对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秦皇岛临港产业园区和唐山海港开发区,比照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给予具体政策支持,加快建设“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的窗口城市、环渤海地区的新型工业化基地、首都经济圈的重要支点”。 在产业政策方面,对纳入规划且需要国家审批的曹妃甸千万吨级炼油、华润2×100万发电机组、首钢京唐钢铁二期、石钢搬迁等重大项目,加快审批进度;对纳入规划但不需要国家平衡建设条件的重大项目,一律下放到省内审批。 在用海用地方面,支持在海域和滩涂综合利用上先行先试,实行一次审批、分期使用、逐年核销;支持规划区外的盐碱荒地开垦,置换规划区内的农用地;对重大项目上缴的土地出让收入、海域使用金等给予适当减免。 在财税支持方面,加大对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秦皇岛临港产业园区和唐山海港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北戴河近岸海域环境整治工程的专项资金支持;比照上海浦东新区,对上述区域核定上缴中央税收基数,实行超基数增量部分50%返还。比照天津滨海新区,对国家级开发区(园区)内企业,给予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比照重庆两江新区和兰州新区,一定期限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金融创新方面,批准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和北戴河新区为国家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在引进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设立分支、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金融业综合经营及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支持建立铁矿石、煤炭、钢材、燃气、可再生资源等交易所或交易中心,发展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市场和交割库。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或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在体制改革方面,支持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和秦皇岛临港产业园区理顺行政管理体制,适时调整行政区划。支持土地管理改革,创新管理方式,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土地收益分配试点,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调控能力。 (二)积极拓展新的支持,提升沿海发展正能量 支持建设曹妃甸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打造与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的桥头堡。 在渤海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保税物流、加工贸易、国际贸易、服务贸易等外向型经济。 在北戴河新区试行离区免税购物政策,开设1-2家世界名品免税店,促进高端旅游与现代商贸的有机融合,支持建设国家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和国民旅游度假示范区,推动从“季节游”向“全年游”转变。 批准唐山海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山动车组、精品钢和秦皇岛数据产业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提升产业园区的发展水平和档次。 在秦唐沧三市建立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支持曹妃甸区和渤海新区建设国家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能源清洁转化示范区,并在专项资金上给予倾斜。 将曹妃甸区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支持探索解决农场职工向城镇转移的户籍、社保、就业等问题。 (三)融入环渤海战略规划,优先布局重大项目 在国家编制环渤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和首都经济圈规划中,充分体现对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和秦皇岛临港产业园区的倾斜。优先在曹妃甸和渤海新区布局钢铁、石化、电力、重型装备、港口物流等“大进大出”型临港产业项目;优先在北戴河新区和秦皇岛临港产业园区布局高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将华北石化百万吨乙烯、渤海新区核电、京秦快速铁路和承秦、石沧港、张保港铁路等重大项目,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并批准同意尽快开展前期工作。 |
关键词:沿海发展,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