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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 划分四个等级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季然 2014-07-26 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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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会。

7月2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会。长城网季然 摄

  长城网7月25日讯(记者 季然)7月2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河北省日前印发了《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作出规定,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等级管理以及激励和限制政策。

  据介绍,《办法》中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参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进行评定,按评分高低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为90分以上,B级为75至89分,C级为60至74分,D级为60分以下。

  等级评定按程序进行,首先是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方式,明确信守的法律法规、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达标;其次是企业按照承诺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最后是分级评估,由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评估小组,按评定标准和日常监管情况对企业诚信情况进行评估,确定等级。

  企业诚信等级有效期A级为3年,企业每年自评一次;B级为2年,企业每年自评一次;C级1年。对诚信等级的管理,行业主管和安全监管部门每年可依据监督管理情况作出调整,其中不参加评估的或未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企业,直接作为D级管理;发生死亡1至2人责任事故的,下调1级,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直接调整为D级;有效期内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经整改后仍未达标的,诚信等级下调1级。对已评估的企业安全诚信等级,各有关部门每年按5%以上的比例组织进行抽查。

  安全监管、发展改革、公安、国土资源、质检、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分别在行政审批、项目立项、政策扶持、执法检查等方面,按照诚信评定等级,予以激励或采取限制措施。对评为A级、B级的企业实施激励政策,对评为C级、D级的企业主要实施限制措施。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其诚信等级一律降为D级管理,待“黑名单”解除后重新评估确认。

  据悉,为便于公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省安委办正建立全省安全生产诚信网上公示系统和诚信等级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发布企业诚信等级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相关信息。

关键词:河北,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