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行148亿元地方债 优先用于公益项目支出
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期,由财政部代理招标的河北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成功发行,发行总额度148亿元。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资金使用方向,2014年募集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加大对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 本次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为固定利率付息债,其中,3年期59亿元,5年期59亿元,7年期30亿元。经投标确定的3年期、5年期、7年期票面年利率分别为4.01%、4.12%和4.5%。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省财政厅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筹融资功能,借力助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从2009年开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来,我省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71亿元,办成了地方政府多年来想办而无力办、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民生项目,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确保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借得来、用得好、还得上,加快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省财政厅正着力探索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准备工作,积极研究建立符合省情的债券信用评级、信息披露、承销团组建和发行兑付等有关制度,争取早日实现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以较低的成本筹集社会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
关键词:地方债,债券,公益,棚户区改造 |
责任编辑: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