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水资源保护工作专题询问实录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日前举行联组会议。长城网季然 摄 长城网7月30日讯(记者 季然 实习生 李竞一)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日前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水资源保护工作有关问题。 在两个多小时的专题询问中,武志雄、王振平、邵立淼、王新民、杨宁海、朱赛鸿、陈新华、石立新、葛勤、王宝山、林慧芳、秦文昌等12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委委员和代表,结合河北实际,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水环境污染治理、用好客源水、农村饮用水安全、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城镇污水处理、公共供水系统、工业节水、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饮用水安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治理等12个方面的36个热点难点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询问。 省环保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工信厅、农业厅、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厅等9个部门负责人一一应询。问答双方积极互动、坦诚深入,会议气氛严肃认真。 询问人:武志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问:《水污染防治法》中明确“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河北省是如何落实这一规定的?当前,全省水污染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针对这些问题,今后如何改进? 应询人:陈国鹰(省环保厅厅长) 答:关于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13年9月出台了《河北省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取消了对地方人民政府GDP指标的考核,加大了环境保护考核指标的分值。其中涉及环境保护的考核指标有三项,分别为“总量减排目标完成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和地表水重点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在70分的定量考核占比中,环保指标占12分,其中水环境保护指标占4分。每年年初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下达年度考核指标,年底省委、省政府组织考核,作为科学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以及对干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水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全省部分地表水污染严重,水体自净能力差,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体制机制有待健全,监测能力还很滞后,农村环境问题、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突出。 关于下一步要采取的主要措施,首先是研究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环保厅正在会同水利、住建、农业、国土等部门,研究起草《河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力争用5-7年时间,全省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大力开展重污染河流整治攻坚行动。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水质劣Ⅴ类的重污染河流,城市建成区的“黑河、臭河、垃圾河”为整治重点,制定重污染河流和清“三河”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开展治理攻坚生态修复工程。三是出台水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等地方排放标准,无论污水排入水域的水环境功能如何,凡直接排入外环境的,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均将执行同一个标准。四是建立河流和饮用水源水质监控和快速反应机制。全省所有国控、省控断面都要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重要河段试点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备,实施实时监控。出台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控预警与快速反应办法,随时掌握水质动态,一旦出现水质超标事件能够及时处置。五是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要求,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影响饮用水源安全、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实施严厉打击。 |
关键词:河北,人大常委会,水资源保护,专题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