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水资源保护工作专题询问实录
询问人:杨宁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问:近些年来,我省建设了一大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但在调研中发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管网不配套、收水率不高。请问,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何?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下一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应询人:朱正举(省住建厅厅长) 答:截至2013年底全省建成污水处理厂197座(处理能力823万吨/日),建成排水管网26950公里。全省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从2010年的69%提高到75.3%;其中,有116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75%以上,运行负荷达标率从2010年的40%提高到59%。在住建部组织的2013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工作考核中,我省分数在全国各省份、直辖市中排名第四位。随着污水处理设施大规模建成和运行效率的提高,我省自2011年以来共处理城市污水65亿吨,COD削减215万吨,为全省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作出突出贡献。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设施的建设还不完善。二是设施的运行还不规范。个别污水处理厂存在不正常运行、出厂水质超标等现象。 针对当前设施建设和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一是加快设施建设步伐。对于4座出水执行二级标准的污水处理厂,2015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对于44个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较高的县(市),要求其结合实际污水排放量增长速度和城市发展规划,尽快谋划新设施的建设。对于尚未完成的污水配套管网任务量,自三季度起定期通报未完成任务量建设的县(市)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到2015年底前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提高污水处理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二是强化设施运行管理。研究制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监管环节,将污水处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体系,特别是对拒缴污水处理费的用户,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提高收缴率。督导各地加强排水管理工作,落实和完善排水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排水户排水行为,从源头上保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筹备建设我省污水处理厂运行自动监控系统,通过科技手段实现各级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厂区运行状态的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处置。力争2015年底将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标率从59%提高到70%以上。 询问人:朱赛鸿(省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委员) 问: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目前全省仍有49个县(市)城区公共供水系统不完善或没有公共供水系统,供水安全得不到保障。请问,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今后有何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应询人:朱正举(省住建厅厅长) 答:这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一方面,全省142个有独立城区的县(市)中,还有45个县(市)公共供水设施不完善,有4个县(市)没有公共供水设施。这49个存在问题的县(市)中,有41个县(市)可以通过南水北调水厂和管网建设予以解决。另一方面,供水水质也存在隐患。国家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检测达标项目提高至106项。但去年开展的水质检测发现,部分县(市)在106项指标检测中存在个别单项指标不合格问题。通过分析原因,其中41个县城可通过加强管理实现水质达标,5个县城可通过改进工艺实现水质达标,另有18个县城由于水源本体超标造成供水水质超标,有望待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建成、实现水源切换后彻底解决水质问题。对此,主要的解决措施有:一是督导南水北调受水区县(市)加快配套地表水厂和配水管网建设,严格履行建设手续,遵守建设周期,确保工程质量。二是对供水水质存在问题的县(市)和公共供水系统不完善甚至没有公共供水设施的县(市),加快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建设。三是根据去年水质督察结果,要求水质超标的尽快整改。今年还要出台供水管理办法。四是推行分级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市级水质督察制度。同时,省厅也将申请资金,力争将县城水质督察列为常态工作每年开展。尤其是南水北调受水区地表水厂建成后将面临水源切换,切换后的水质达标情况需及时掌握,避免出现水质问题。 |
关键词:河北,人大常委会,水资源保护,专题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