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水资源保护工作专题询问实录
询问人:葛勤(省人大代表) 问:生活饮用水的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备受社会关注。2006年颁布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指标增加到106项,我省根据新标准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今后有何强化措施?卫生系统在医疗废弃物处置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应询人:赵瑜(省卫计委巡视员) 答:在保障饮用水安全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起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二是全省对集中式和二次供水单位建立了定期全覆盖监督检查制度。三是开展城市饮用水末梢水水质在线监测。四是加强饮用水监测能力建设,我省有4家疾控机构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的检验能力,达标机构占位居全国前列。五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了全省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置的组织管理体系、预警机制和处理程序。 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方面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医疗废弃物收集暂存点。有10个设区市完成了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建设。2003年,成立了河北省医院感染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截至目前,全省10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县级市成立了辖区内医院感染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将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作为医疗卫生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来抓,并多次联合环保部门进行专项督查,2013年,累计排查医疗机构43714家,立案1670家。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县城集中供水单位消毒率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安全隐患突出。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扩大城市饮用水末梢水水质在线监测项目和监测范围,实现科学预测预警。二是加强监督,增加检查频次,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震慑不法分子。三是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共享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供水单位管理、饮用水质检测、饮用水源污染和防护等信息,建立起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协同应急处置的工作机制。四是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健全处置机制,提高处置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询问人:王宝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问:最近参加了常委会的专题调研活动,在调研中发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企业污水直排偷排等违法犯罪问题严重。请问省环保厅是如何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采取了哪些治理措施?我省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保护工作开展的情况如何? 应询人:陈国鹰(省环保厅厅长) 答:我省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上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构建联合执法机制。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有效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权威和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打击效能。目前,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将进一步强化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二是强化执法监管队伍。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和166个县(市、区)也都成立了专职队伍,全省环保警察队伍达到600多人。三是营造打击环境违法高压态势。2013年,省环保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环境犯罪活动的通告》,并将通告张贴到群众生活聚集区,同时在全省各新闻媒体上公布。四是开展专项行动。2013年11月份,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在全省联合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打击环境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 针对流域水污染问题,我省开展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2008年生态补偿机制基础上,四次收严考核标准,细化了扣缴级次。强化了地方政府治理责任,促进了主要河流水质的持续改善。二是突出示范带动。推广石家庄洨河治理模式,要求每个设区市和省直管市至少确定一条污染较重、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流作为重点治理河流,开展流域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省共选择l4条重污染河流,确定年度治理目标任务,谋划l95个项目,预算总投资97亿以上,一河一策,逐河施治。三是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力争实现“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 在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规范划定。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完成了8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划分工作。同时推进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目前已经完成351个乡镇的划定工作。二是严格环境准入。对饮用水保护区实行严格的环评制度,做到“四个不批”即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项目不批;在一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不批;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不批;在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不批。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要求各设区市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指标监测,每半年或者一年进行一次全指标分析。加强对水源地的巡查力度,强化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水源地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应急处置。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风险源的隐患排查,针对各地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能力和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目前,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关键词:河北,人大常委会,水资源保护,专题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