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新规下月起施行
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新规9月1日起施行 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从今天(8月8日)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的媒体见面会获悉,我省近日出台的《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等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区(别墅除外)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区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该《办法》9月1日起施行。 对比2004年出台的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高级公寓、别墅区等高标准住宅区以及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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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价,物业 |
责任编辑:张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