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每百户村民将配备一名卫生保洁员
近日,石家庄市制定出台《农村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将根据各县(市)、区特点,大力推广农村垃圾处理“矿区模式”“高邑模式”和“浙江贺田模式”,并要求各村实现每100户农户配备一名卫生保洁员,到2017年全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100% 石家庄市将积极探索推行多元化垃圾处理模式,努力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全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中,藁城、鹿泉、正定、栾城环省会4县(市),到2017年全部实现垃圾集中处理,并逐步纳入石家庄市主城区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全面开展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清庭院等“四清”工作,并重点清理县级以上公路路面和两侧200米范围内垃圾;加快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满足农村垃圾集中处理要求;合理配备建设垃圾转运设施,确保垃圾及时转运;按村庄规划合理布局设置垃圾收集点,足量配备清运车辆。 大力推广“三种模式” 各县(市)、区将根据区域特点、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垃圾处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进程。 矿区模式,即“政府主导”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实现户分类、村清运、区转运处理。高邑模式,即“公司外包”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实现户分类、村收集、公司转运、公司处理。 浙江贺田模式,即“源头分类可追溯、减量处理再利用”的垃圾收集分类模式。其中,对垃圾进行选择性收集,把垃圾细化为有机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建筑垃圾四类。为每个农户配备2个垃圾桶,人均每月免费发放10个垃圾袋,各家各户自觉把有机垃圾和有害垃圾等不可回收垃圾分别装袋投放。 对每个垃圾袋进行二级编码,一级编码表示户主所在卫生责任区域,二级编码表示户主代号,以便随时发现农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垃圾源头分类。在村里分别设立垃圾投放点,村保洁员每天上午9时前清运完毕。 每个村都将建立专门保洁队伍 建立县(市)、区财政补贴、乡(镇)村统筹、农民集资、社会捐助等综合筹资机制。村可按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收取垃圾费,鼓励单位、企业、门店捐助,主要用于补贴保洁员工资和保洁工具购置。 各村都要按照“定人员、定街道、定酬劳、定标准、定奖罚”的要求,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专门的卫生保洁队伍,每100户配备一名卫生保洁员,每个保洁员达到四有:有厢式垃圾车、有扫帚铁锹、有统一服装、有垃圾清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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