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故城在全市率先根除“黑校车”
交警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动将校车纳入规范管理 保障校车安全,仅交警部门单打独斗根本无法胜任。为此,去年以来,故城交警大队积极上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同时,他们与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对严格管制校车相关事宜达成了共识。 在故城县政府的协调组织下,交警与教体、交通、安监、乡镇政府、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车主、驾驶员举行联席工作会议,就校车安全相关问题逐一疏理、逐一解决,因校制宜,采取了相应措施:聚龙小学、县二小开通了侧门,有效解决了上下学时段交通拥堵问题;拨款在郑口中学、蓝天幼儿园等处附近路口加装了红绿灯;县城区域内所有学校路段全面设置了减速带、人行横道线、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施…… 由于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故城交警的工作得到衡水市交警支队的赞扬,其经验在全市交警系统推广。故城交警深受鼓舞,规范管理校车的信心更加坚定。 参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故城交警对全县所有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逐项审查,与车主、司机、车辆三见面,凡符合要求的,建立一车一档,一式三份,由交警大队、教体局和学校分别留存,互通信息,齐抓共管。 故城县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不论是驾驶员还是车辆,他们都严格审查,敦促并监督驾驶员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状、保证书,要求驾驶员年龄在25岁—60岁间、具有3年以上驾龄,无任何不良记录,无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各类病史等。所有参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配备逃生锤、急救箱、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特别强调所有车辆必须投保乘座险。同时,每辆车必须有严格的运行方案,明确运行路线、时间和停靠站点。为此,他们事先对各车各线路合理规划,由学校、乡镇教委和政府层层审查签章,事后不定期抽查,以确保运行安全。 严厉打击不手软对“黑校车”用足法律手段 故城县交警大队负责人说,对于符合要求的校车,他们与教体局联合发放了校车标识,注明车辆号牌、驾驶人信息、车主信息、服务校名、运行路线等,便于交警路面巡查确认和社会监督。在日常监管中,他们特别检查其运行路线不符、随意停靠、安全设施不全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当场纠正,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强制停运,强制整改。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首次查到,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依法严格处罚;二次查到,上限处罚,取消资格,收回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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