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图办新版读者证 下月或可自助借书
即日起,石家庄市图书馆开始办理新版读者证,旧版借阅卡将于明年1月1日失效,在此期间,两种借书证可以同时使用。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图书馆获悉的。 即日起开始办理新版读者证 即日起,市图书馆开始办理新版读者证,持有市图书馆旧版借阅卡的市民请及时办理,因为,明年1月1日起,旧版借阅卡将停止使用。 市图书馆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图书馆即将引进、安装图书自助借还设备,全面实现图书自助借还,同时建立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大厅。“目前的借阅卡是普通条码扫描卡,满足不了自助借还系统要求,所以需要把目前使用的条码借阅卡更换为带有芯片的读者证。”这位负责人说,因此,市图书馆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星期二至星期日的9时至17时,面向广大读者集中办理新版读者证。 “我馆全面实行无证阅览,如果需要外借图书、期刊和利用电子资源等需要办理读者证,读者证全馆通用。”这位负责人透露,持有市图书馆旧版借阅卡的读者,如果不再需要借书,将所借图书还清后,可以持读者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本人押金。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退证手续,需同时出示读者证、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年内两种证可以自主选择 这位负责人介绍,凡是年满16周岁的公民,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户口本等),均可到市图办理1张读者证,未满16周岁的可持户口簿或由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办理1张读者证。 旧版借阅卡每卡只能借两本书。为了增加读者借阅书刊的数量,满足广大读者需求,市图书馆新版读者证设计为A、B两种,其中A证押金100元,可借3本书刊(期刊最多2册),借期30天;B证押金200元,可借6本书刊(期刊最多2册),借期60天。 “如果逾期有未还书刊,读者证将不能使用,等还清所借逾期书刊后,才可以使用。”这位负责人介绍,如果读者证遗失了,读者可通过电话挂失或本人凭有效证件及时到市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在办理挂失手续前,读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挂失一周后,可以补办新证。读者可凭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办理补证手续,每证收取补证费10元,“这个费用是不退的。” 未来有望实现自助借还书 这位负责人介绍,下个月,自助借还书设备和自助办证机将“落户”市图书馆,今后,读者们借还书就更方便快捷了。 “为了不影响读者借阅,市图书馆决定不闭馆,而是轮流为各阅览室书籍贴专用标签。”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工作人员正在给综合借阅厅的书籍贴专用标签。这就意味着目前综合借阅厅的书籍只还不借。 这位负责人说,下个月,市图书馆将引进9台自助借还书设备,放置在各阅览室和图书馆大厅,方便读者借还书,预计将于11月份全面投入使用。同时,还将购置两台自助办证机,以便办理新的读者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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