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河北频道>>全景河北>>科教文卫

2014年石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开始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赵晓华 刘兵兵 冯华妹 2014-08-16 17:06:36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记者昨日获悉,2014年度石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开始。石家庄境域内的各类企业(含中直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市属事业单位和乡村中从事工业、农业、科技、教育、社科、卫生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农民均可申报。已获得国家级、省级专家和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并仍在管理期内的,不再参加本次专家的评审选拔。

  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有发展前途和潜力的优秀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评选结果工农业生产一线人员所占比例在2∕3左右;国有企事业单位与非公经济组织一视同仁。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单位和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考查筛选。被确定为推荐对象的,要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负责考查筛选的部门要写出推荐报告。无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直接向县(市、区)人社局或市人社局申报。

  其中获选者在4年的管理期限内(须从事与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直接关联的工作、专家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可享受市政府工作津贴、健康体检及石政发〔2004〕67号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待遇,并享有优先被推荐省级、国家级专家的权利。获选专家在届期内享受其他专家津贴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者须注意,以下材料请于9月19日前申报:

  1、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报告,申报人员事迹材料和《2014年石家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2014年石家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情况登记表》、《石家庄市推荐2014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一览表》各一式一份,并提供电子(Word)文档。

  2、各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学位证、奖励证、荣誉证书等)、资料(论文、专著等)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签名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原件经市人社局审核后退回申报单位或个人。

  3、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上报公示结果和相关证明材料。

关键词: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

责任编辑: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