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规定干部及亲属婚宴不得超过20桌
近日,武邑县纪委出台《关于严格禁止婚丧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近亲属办理婚丧事宜讲排场、比阔气,提倡不摆宴席、不随礼,婚宴不得超过20桌,婚车不得超过6辆。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武邑县纪委聘请行风监督员进入婚庆现场进行暗访,拍摄录音录像资料,严查重处顶风违纪者。 武邑县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近亲属办理婚丧事宜,严禁给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以外的人员下请帖或打电话通知,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安排宴席变相大操大办,严禁借婚丧事宜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非亲属人员的现金、礼品。办理婚宴,县城每桌饭菜不得超过400元(含酒水、饮料、香烟),农村每桌饭菜不得超过300元(含酒水、饮料、香烟)。婚事事前10日内报拟办情况,事后10日内报办理情况;丧事事后10日内报办理情况,并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副科及以上人员向县纪委备案,其他人员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在本单位备案。 |
关键词:衡水,婚宴,不超20桌 |
责任编辑:李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