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桶挑战”与“善行”的自愿、快乐原则
资料图。 ●储瑞耕 美国人的一个“冰桶挑战”,因为奥巴马的参与,闹得特别热闹。这桶“冰水”不久前“浇”到了中国。一批国内知名IT大佬纷纷加入其行列,不少挑战成功者向美国的ALS协会或是国内罕见病公益组织——“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进行了捐款。(ALS是一种渐进性的神经退行性疾病,初期的症状包括肌肉无力或行动僵硬等,中文俗称“渐冻人症”。) “冰桶挑战”的规则:参与者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将一桶冰水从头浇下,要么向ALS协会捐赠100美元;挑战者成功完成后,可以公开点名3人参与挑战,点名者要么在24小时内完成,要么向ALS协会捐款100美元。 从这个活动的社会效果上讲,它出于对“渐冻人症”不幸患者的关爱,是一种很大的“善行”,而且从相关报道看效果也不错,因此,可以也应当予以肯定。 但是,我看来看去,就有了点不舒服:其一,“将一桶冰水从头浇下”,除非在游泳池、大海、游泳场,如果在其它地方怎么说也是一件相当令人不快乐的事,因为它不那么文明,不那么惬意,而且总有点令人感到恶心和恐惧。其二,“将一桶冰水从头浇下”,不得不有人身限制:身强力壮的中青年参与,可以;但是老弱病残者只好瞪眼看,如果参与,弄不好会要出人命。其三,“要么将一桶冰水从头浇下,要么向ALS协会捐赠100美元”,这里,就有了明显的“被点名”,也就是捐款已经成为被迫的未必心甘情愿的事情了,这也就背离了捐赠的原本的完全出于自觉的大原则。 这样的事情成为事实,有美国人特有的幽默;这样的事情成为新闻,全世界传播,就未必合适。中国有些人总是喜欢“跟着乱”,结果常常画虎不成反类猫,弄巧成拙,为天下笑。 “冰桶挑战”之我见——“善行”的原则是自愿和快乐,不是“好玩”,不必用游戏来刺激。 包括捐款在内的“善行”,适当的号召可以,一定的组织也可以在内,有一点包括“强迫”的游戏色彩也未尝不可。但是一定不能离开“自愿”,不然社会效果就一定不好。 咱们中国人向来推崇行侠仗义,肝胆立人,“路遇急难,出手相援”,“路遇不平,拔刀相助”,这些行为当然是“善行”。但是这里难道有任何的勉强、人为的外界的要求的成分吗?没有!惟其没有勉强,这样的善行就特别令人感到温暖。 真正的“善行”,一是自觉,二是快乐。中国当代道德模范郭明义有一句名言:“帮助别人,快乐自己。”这是真正意义上“善行”的概括。 人做好事善事,缺乏自觉意识,就不可能持久。因为有领导号召,有组织要求,有众人监督,勉强而为之,其实心里有纠结,有矛盾,有不愿,有别扭,就失去了“善行”的最大的人性基础。 快乐地做好事善事,快乐地忘记,快乐地又去做新的好事善事,这样的人生有特别的光彩,特别有意义,特别令世人称道。 此风渐长,世界必更好! |
关键词:冰桶挑战,渐冻人,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