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开展督查
从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目前省环监局、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各市环境监察机构组成的7个督导组,正在全省11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市,对今年6月以来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今年6月初,我省启动了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该行动将持续到11月份。专项行动中,各地要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涉重金属及医药制造行业、渗坑等。 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排查和整治的阶段性成效。渗坑排查是本次督查的重点,包括近两年各市在省级备案的渗坑和各市排查统计的渗坑治理、验收情况,特别是今年新发现渗坑的认定、登记和整治进展,以及对漏查、漏报、整治修复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情况。重点环境案件查办情况也是本次督查的重点,包括2013年以来国家和省大气整治检查督导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3年环境保护部通报的钢铁企业和焦化企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区域性重点环境问题整治等。 督导中,将采取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赴各相关市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明查与暗查,对各市现场检查不少于2个县、抽查不少于5家企业,并抽查2013年整治的渗坑及今年排查出的渗坑。 据介绍,督导检查中发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不力、行动迟缓、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要通报一批,约谈一批,挂牌一批。对未按要求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停产整顿、严厉查处。对经限期治理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关键词:环保,督查 |
责任编辑:张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