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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院新规 禁止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

来源: 沧州晚报 作者: 赵振岗 苏少静 2014-08-26 1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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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沧州师范学院出台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节俭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有关规定》,禁止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

  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嫁事宜要在婚礼前一周内向所在党组织和学校纪委报告操办时间、地点、邀请人员数量及范围、使用车辆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婚丧事宜结束一周内书面报告操办情况。申报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时,纪委要事先进行提醒谈话,明确规定要求,防止违规问题发生。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近亲属婚丧事宜不准通知下属单位和个人参加,不准接受其赠送的现金和物品。校领导不参加婚嫁事宜宴请。

关键词:沧州,婚丧嫁娶,新规

责任编辑:李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