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半年禁售
日前,记者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获悉,我市将重点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监督抽检,规范经营行为,查处违法案件。 据了解,我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将实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和检验检测等准入制度。同时,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等工作经费要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进入我市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应当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证书复印件。对票证不全的,实行入市检测制度。现场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测不合格的,禁止销售。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该产区的相应品种食用农产品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 同时,各级监管部门将强化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重大违法案件。 |
关键词:承德,食用农产品,抽检 |
责任编辑:李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