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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至15日石家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保障房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赵建 殷红娟 2014-08-31 1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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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石家庄市住房局获悉,该市计划9月底举行市区2014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本次公共保障房的分配对象为,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受理时限为9月1日至15日。

  本次分配的保障房为红河小区和恒大雅苑两个小区,共计2081套。保障对象租住的保障房,政府给予市场租金的30%补贴。本次配租的公共保障房市场租金均为8元/平方米·月,收取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按所属小区统一标准执行。

  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填写《石家庄市区2014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后,提交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审核整理后填写《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单位注册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石家庄市区2014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申请;2013年11月公共保障房分配进入配租环节未配租成功家庭为轮候家庭,还需要填写《石家庄市区2014年公共保障房轮候家庭资格核查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9月16日至17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在申请地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9月18日至23日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在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将进入实物配租环节。

  9月底进行摇号配租,结合保障家庭的申请意向分批次进行配租。本次分配为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为“优先批”,主要为引进的特殊人才,在石家庄市工作的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优抚对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等申请家庭。第二批次为“轮候批”,是指在2013年11月公共保障房分配中进入配租环节,但未配租成功家庭。第三批次为“普通批”,为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其他保障家庭。

 

关键词: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房

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