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将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 每十年一次
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图 长城网9月4日讯(记者 季然)记者9月4日从河北省统计局获悉,河北省政府近日下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对2015年河北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通知》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精神,明确了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及调查方式,并结合河北实际,在充分借鉴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第六次人口普查、第三次经济普查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河北省政府成立由统计、发展改革、公安、卫生计生等省有关部门组成的河北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对13个成员单位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做明确具体分工,要求各级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要求各级统计部门本着精打细算、节约办事的原则,实事求是编制调查经费预算;各级财政部门本着实事求是、强化保障的原则,充分考虑调查方式改革、物价上涨、人口增加、调查难度增大、适当提高调查人员补贴等因素,合理安排好本级负担的调查经费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财政和统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加强对调查经费的监督管理,厉行节约,提高使用效益;要求各地按时支付从社会选聘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劳动报酬经费。 要求市、县级人口调查机构认真选聘“两员”,严把质量,保证调查队伍稳定,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积极配合。《通知》对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来源渠道、人员素质、操作技能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坚持依法调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调查信息,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调查小区电子地图,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推广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引导调查对象依法参与、支持、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 |
关键词:河北,人口,调查,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