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节约利用综合评比沧州列全省第三
近日,省土地节约利用考核领导小组对11个设区市和2个省管县(市)2013年度土地节约利用情况进行了定量评价和实地考核,我市综合排名列第三位,获900亩农用地(其中耕地705亩)指标奖励。 节约集约用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行节约集约用地,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新制度、新措施,力促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节约集约利用成绩突出,连续数年在全省名列前茅,其中黄骅市、泊头市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据悉,此次考核为确保数据客观真实,采用了新修正的土地节约利用定量评价计分方法,分别从利用强度、用地弹性、增长耗地、管理绩效4个类别多个单项评价指标进行定量评价,对各地上报的数据与省统计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以及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获取的数据进行校核和甄别,并严格按照考核实施方案进行综合分值的测算。同时,实地查看每个考核地区10个新建工业项目用地情况,按照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等统一的控制指标、评分依据进行打分。 依据考核结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达了2013年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奖励用地计划指标6000亩,其中我市获得900亩。同时,国土厅要求各市抓紧分解落实奖励用地指标,逾期未报的,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统一收回使用。 |
关键词:沧州,土地,节约利用 |
责任编辑:李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