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司法局建立公证联络员制度
今年8月底,深州市司法局在全市乡镇区依托各司法所建立了公证联络员制度。每个司法所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公证联络员并颁发证书,定期到乡村、社区办理公证业务,实现了深州市公证服务全覆盖。 在公证便民服务中,深州市司法局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制作便民联系卡,公证联络员主动深入社区农村发放并免费解答公证法律咨询;二是设立办证绿色通道,遇特殊情况公证员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办证并及时办结;三是实施公证预约服务,对年老体弱、孤寡残病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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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