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的制度设计谋求考试招生公平最大公约数
考试招生公平,关乎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各群体权利平等,关乎个人成长、发展机会均等,当然更关乎国民整体素质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因而一直为公众普遍关切。而一段时期以来,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招生地区差、资源不均衡等“教育不公”矛盾的客观存在也困扰着社会各方。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无疑让人们寄予了更多期待。 毋庸置疑,《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而从目前上海、浙江试点的思路和有关各方反馈的信息来看,高考不分文理科、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等等。这些制度设计方面的调整、纠偏,显然都有利于发挥“指挥棒”的正确导向作用,助推考试招生不断走向公平。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思路、意见和办法,其实都给我们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比如不分文理科,全国统一试卷,俨然是三十年前实施的模式,但是,显然不是回到原点的“倒退”,与三十年前不可同日而语,已经在制度、内容、操作等方面融入了诸多新“基因”,是经过反复摸索、修正、改进后的完善和升华。尽管其间走过一些弯路,有过一定的反复,但是,这些年来国家层面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的态度相当鲜明,尤其在促进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公平等方面所做的努力有目共睹。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突破口、牛鼻子,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近年来印度、德国、韩国等不少国家,都在增加学生的选择机会,分散学生的应试压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校科学选才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而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的较大差异,客观上为考试招生公平的政策制定和制度变现带来了不小的难度,某种意义上说绝对的公平几乎不可能,宏观政策只能从照顾最广大群体的利益和诉求出发,通过尽可能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谋求考试招生公平的最大公约数。 就拿高考“全国一张卷”来说,当一些边远、山区孩子还因贫困而上不起学,当民工子女还被城市学校拒之于大门之外,当公办教育资源还不能普惠式地向全民开放,当优质教育资源过度集中的格局尚未打破,当地区之间、公办与民办之间教育条件仍存在巨大差距,当特权择校、金钱择校的现象还没有走进历史,之于教育公平的作用和意义必然会受到限制;“全国一张卷”却不可能全国一个录取分数线,分省、分地区划分数线在照顾地区公平的同时,仍然不可避免地会使得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损伤。 因此,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必然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政策、制度顶层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也必然体现为一个动态变革、完善的过程,国家新出台的《实施意见》某种意义上说只是一个新的起点,如何实现教育资源“一碗水端平”的统筹、均衡分享,以及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科学教学、考试机制,进而实现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并确保结果公平,均衡资源、公平教育从理想走进现实,我们依然走在路上。(高潭) |
关键词:考试,招生,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