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焚烧可燃物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衡水市发布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树枝、树叶、垃圾等一切可燃物,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损失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衡水市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农工委、环保、农牧、公安、林业等部门联合行动,各县(市、区)、乡镇层层签订禁烧责任目标,把责任分解到村、组、地块。同时,利用媒体对禁烧失控的地方予以曝光。发生焚烧现象的地方,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故意纵火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关键词:焚烧,秸秆,大气污染 |
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