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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率明年将达95%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段丽茜 2014-10-14 17: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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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缓解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影响,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提出到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其中北京市力争全部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天津市秸秆综合利用率90%,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率95%。

  相关研究报告显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每年因秸秆焚烧向大气中排放的颗粒物有数十万吨,区域内PM2.5日均浓度平均增加60.6微克/立方米,最多增加127微克/立方米,秸秆焚烧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非常大。2013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可收集量为2亿吨,利用量为1.6亿多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1%,比2008年提高12.3个百分点。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秸秆综合利用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扶持力度不够,秸秆综合利用小而散项目没有得到支持。缺少能够使广大农民和企业双赢的有效经济政策。秸秆还田和收集一体化装备严重不足,农机收获缺少留茬标准,留茬高低及农田秸秆清理与农民利益衔接不紧密,农民为提高机械收获作业效率,降低油料和人工成本,导致留茬过高。部分基层干部及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潜在价值和违规焚烧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秸秆禁烧的法律依据不足、机制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难度大,禁烧监管难以落实到位。

  为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方案》提出,到201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2000万吨以上,基本建立农民和企业双赢、价格稳定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并落实秸秆禁烧考核机制,及时公布并向地方政府通报秸秆焚烧情况,不断强化秸秆禁烧监管。

关键词:秸秆,焚烧

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