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清上千名业主遭遇维权难
龙城21-幸福家园项目现场(图片由业主提供) 上百名“幸福家园”业主在该项目销售处21世纪大厦门前维权 从北京三环玉泉营桥出发一路向南,约80公里后即可到达河北廊坊永清县曹家务乡。这里本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但因为地处京津走廊,靠近北京新机场在建地,成为不少购房者的选择地。龙城21-幸福家园即是当地的一处楼盘。 龙城21-幸福家园项目由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熙晨地产公司)开发建设,并由北京荣业经纪有限公司全权销售,自2010年开盘以来,一直以邻近新机场作为最大卖点。该项目目前有三期,一期约有1600户业主,二期约有3500户业主。 近期上百名业主反映,他们已先后遭遇三次推迟交房、预售合同未备案、补房款后才能收房等经历。两个月来,业主们往返永清及位于北京的售楼处多次进行协商,但均未得到合理回应。 图为业主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延迟交房索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延迟三次交房买房四年未见合同 据多位业主表示,他们在2010年购房时,仅仅拿到了一份内部认购协议和房款收据。开发商于2013年才陆续将一期大部分业主的内部认购协议换成永清县房屋管理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正式合同》,合同上明确提到卖方将于2013年6月30日前交房。另外,仍有一定数量的一期业主未拿到正式合同。 一期业主张小姐表示,她是在买房一年后才拿到了商品房买卖合同。2013年6月,张小姐主动联系开发商后被告知不能按时交房。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显示,卖方延迟交房需按合同约定,赔付买方购房款的万分之一/天赔偿金。而张小姐表示熙晨地产公司并未赔付违约金,而是单方面决定免收两年物业费,并要求业主签字,将交房日期推到2014年3月30日。 2014年3月,熙晨地产公司面对来收房的张小姐,以“大市政施工未完成”为由把交房时间再次推迟至2014年8月31日。并且表示公司将按照合同赔付交房违约金,留下了张小姐的银行账号。但是张小姐告诉记者,她至今并未收到任何违约金。 8月30日,张小姐第三次前往售楼处收房时却被告知,业主需补交房屋面积差价才可拿到房子,并强调熙晨地产与一期业主签订的正式合同将作废,差价补交完毕才向业主交房。 2010年即购房的业主李先生则表示,他一直未拿到正式的购房合同。 图为业主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超出面积应如何处置。 “送面积”变“买面积”拿钥匙需补差价 今年7月份,一二期的业主陆续得到通知,由于房屋实测面积大于合同中的约定面积,需要业主们补交这这部分面积差价。这一消息让张小姐非常吃惊,因为在购房前,开发商曾承诺过,多余的面积将赠送给业主。 以张小姐购买的房屋为例,原先45平米左右的房屋,实测面积是56平米,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多出的11平米,需再补交7万余元的房款。张小姐难以接受这一结果,因为根据开发商的计算方法,她不仅仅要多缴钱,房屋的公摊面积也达到了45%。“面积差这多么,怎么盖的房子呢?” 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购房价款多退少补,如果面积超出3%的部分,出卖人赠予买受人。”但开发商告诉张小姐,根据住建部2014年7月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房管部门对房屋面积进行重新测算,此前对业主承诺的赠送露台、过道等优惠不能兑现。 然而,根据省住建厅相关规定,在新政发布前完成规划审批的楼盘,仍按2005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这意味着,本应在2013年底就交房的一期项目,并不属于该规定的范畴。 房款打入个人账户房子被要求出租 据了解,永清“幸福家园”所有业主购房时均是全款支付。业主表示,该楼盘不接受贷款,购房只能全款。 70岁的于大妈告诉记者,她买房的时候,把房款打到了一个叫韩敏的个人账户上,此人则为荣业经纪有限公司法人。记者采访多个业主发现,像她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 于大妈还表示,开发商曾联系她,要求她主将房屋租给公司指定第三方公司,并由该公司统一装修。“我是要住的,我不想出租的呀。不交钱就拿不到钥匙。”? 买房均由熟人介绍昔日销售变身维权者 为何业主会将购房款打入个人账户?多名业主告诉记者,他们的“不警惕”是因为销售房屋的均为“熟人”,业主表示,该楼盘属于内部销售,公司员工介绍亲朋好友前来买房,若成功购房,介绍人可得到部分佣金。张小姐就是在前同事的介绍下得知了该项目,而李先生则是经他爱人的一位老朋友介绍才买了房。 钟女士曾经是幸福家园项目的一名销售人员,在她的介绍下,她的女儿和一位朋友均购买了该楼盘的房子,而如今她也加入了维权的队伍。钟女士表示,她是由熟人介绍去这家公司工作的,也介绍过她的朋友来这家公司工作。 房管局:合同并未备案原合同有误需重新签订 2013年,张小姐因为第一次延迟交房后对该项目存疑,于是去永清房管局查询该合同的真伪,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张小姐,她的合同已进行过备案。而两周前,她发现房屋合同在房管局已经没有备案了。 对此,永清房管局近日表示,之前的合同条款由于在收房条件中有两处错误,所以要求开发商更换合同,之前备过案的合同也因错误已取消备案。而最新版本的合同已下发给了开发商。 开发商:必须补齐差价不同意可走法律程序 面对业主的诉求,熙晨地产一位副总表示,按照房管局的要求,他们已经要求业主尽快更换合同,但必须补齐面积差的全部金额,否则不予更换新版合同。更换完合同后将尽快备案并完成交房手续,如业主不认可,则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矛盾。 据了解,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成立,公司成立至今只有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曹家务乡的幸福家园一个项目。 8月以来,永清“幸福家园”上百名业主已4次前往21世纪大厦向楼盘负责人进行问责,并提出了诉求。然而,熙晨地产公司与北京荣业经纪有限公司并未对业主的诉求做出回应。 对此,记者前往21世纪大厦楼盘销售处进行采访,但接待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公司,将会尽快安排负责人出面接受采访。截止发稿,记者未接到任何回应。 |
关键词:维权难,永清,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