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根据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目前石市处于弱气压场中,大气扩散能力较弱,污染物浓度将累计上升。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10月1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V级(蓝色)预警。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要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请广大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当空气质量指数低于200时,IV级(蓝色)预警自行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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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