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新房钥匙 双气初装费交还是不交?
昨日,市民吴女士致电本报反映,今年9月底,开发商通知她去领新房钥匙。本来就比协议约定晚交房半年,对方出示了一份交费清单,让她将所有费用交给物业,吴女士的火更大了。 据她说,交费清单中明确写着缴纳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费用及金额,其中“天然气3360元、暖气3829元”。对方告知她,这两项费用属于“双气”的初装费,开票却写成“房款”。 吴女士提出质疑,她签订的购房协议中并未特别约定还要交“双气”的初装费。据她了解,这两项费用早有规定应并入房款中,不能单独收取。 就此事,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该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该小区属于回迁房,以前这里全都是平房,没有天然气、暖气接口,需要重新接通。虽然有规定说这两项费用应该包含在房款中,但由于是回迁房,房款是置换形式的;之前开发商也已找评估公司评估过,均已将面积等折价返还,基本上是对等的,因此认为“双气”初装费不应包含在房款中。 交房时频频被收“燃气初装费” 记者调查发现,近些年,一些新建小区在交房时,业主都会被要求缴纳3000多元的燃气初装费,否则就不给新房钥匙,这项收费似乎已经成为交房时的必收费之一。为了能顺利拿到钥匙装修入住,多数业主都选择“忍气吞声”。 凯旋城业主赵先生交房时就被收取了天然气初装费3600元,“当时,我们小区晚交房4个多月,用半年物业费顶替违约金,可交房时却交了杂七杂八的费用近3万元。”当不少业主对这项天然气初装费提出质疑时,开发商却解释说,2008年拿下的地皮,那时还未出台相应政策。 无独有偶,景祥苑小区的业主李先生领新房钥匙时,同样被要求必须缴纳2900元的燃气初装费。“按规定,新建房天然气初装费应计入房价,由开发单位缴纳,不允许向居民单独收取,”李先生说当时不少业主都感到不合理,可为了顺利入住,只好“被缴费”。 一些新建小区商品房业主遭遇“被缴费”同时,还有岳村回迁楼居民反映说,他们去年领钥匙时,也被收取了2800元的燃气初装费。由于当初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拆迁评估合同,并未签订其他协议,但合同中对这项费用并无其他约定,咋还收取了这笔原本包含在房价中的费用呢? 业主对于天然气、暖气初装费所存在的疑惑,主要集中在:回迁房就要另行缴纳燃气初装费?燃气初装费应包含在房款内,另有约定除外;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是代燃气公司收的。 疑惑一:燃气初装费含房款内另有约定除外? 对于这一问题,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2014年《关于重新明确我市市区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费的通知》(石价【2014】51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新建商品房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费计入开发建设成本,由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邵明涛律师表示,按规定,燃气初装费是包含在房价中的,但具体也要看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是否另有约定;若有约定,还是要按照约定执行。因此他提醒,市民购房时签订购房协议,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看好具体约定。 疑惑二:回迁房就要另行缴纳燃气初装费? 邵明涛律师表示,这要看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回迁协议,是否缴纳这笔费用,按照回迁协议约定执行。 疑惑三:初装费是代燃气公司收取?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一家燃气公司,对方答复称,从未委托开发商代收业主燃气初装费。 |
关键词:交房,初装,燃气,取暖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