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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老赖”乖乖偿还借款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李忠勇 王云花 解哲琳 2014-10-29 08: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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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10月28日讯(李忠勇 王云花 记者 解哲琳)“谢谢你们帮俺要回了借款”!10月27日,当申请执行人郑某在井陉县法院领取被“老赖”拖了8年之久的7万余元借款时,向法官表示衷心地感谢。

  申请执行人郑某与被执行人高某(女,51岁)都是井陉县一个企业职工,又同在一个办公室工作。2006年4月,高某到郑某家里,声称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遂向郑某借现金95000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高某未归还郑某。2007年4月21日,高某来到郑某家,经过结算,高某给郑某出具了“借现金118290元,利率2%,期限从2007年4月21日起至2008年4月21日止”的借条,可到期后,高某仍未归还郑某本息,经郑某多次催要未果,为此诉至井陉法院。

  2010年4月21日,经井陉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高某偿还郑某借款118290元及相关利息,共计123966元。

  此判决生效后,高某拒不偿还郑某借款本息。2010年6月1日,高某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书”,要求对高某强制执行。2010年11月25日,法院依法扣划其在石家庄某银行存款42730元,高某自己转给郑某10000元。

  从此,高某一直在外“躲猫猫”,不见郑某和法官的面。有一次法官在石家庄找到了她的租住处,并给她发了传票,但其拒不到庭。当法官再次到该租住处找她时,已是人去楼空。今年10月16日,当获悉高某的母亲去世,高某回家办丧事的信息后,法院执行局法官立即行动,趁此机会进村找到了她,耐心给她做工作,令其偿还郑某的借款,可经过说服教育,高某仍拒不还借款。于是,法院决定依法对高某实施拘留。拘留期间,这个借款8年之久拒不偿还的“老赖”,终于乖乖地把欠郑某剩余的70766元本息全部交到了法院。

关键词:老赖,借款,法院

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