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出台市级机关差旅费及培训费管理办法
长城网承德11月1日电(记者 李丹丹)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承德市财政局依照中央、省级管理办法,制定了《承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承德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差旅费及培训费管理。 《差旅费管理办法》从差旅费适用范围、审批管理、开支范围和标准、报销管理、监督问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财务报销制度,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强化监督问责,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培训费管理办法》规范了市级机关培训费的预算管理、计划和备案管理、开支范围和标准、培训组织、报销结算、培训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监督检查等。规定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管理,标准为每人每天350元,其中住宿费120元、伙食费90元、场地费和讲课费100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40元,各项费用之间可调剂使用,并规定了讲课费执行标准。 |
关键词:市级机关,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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