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使用远光灯有规矩 望注意
“晚上开车碰到有人开远光灯,真的很讨厌!”许多市民和司机都会如此抱怨,然而滥用远光灯的却大有人在。22日晚,省会市民刘先生开车时就因为迎面的车一直使用远光灯让他差点撞了人。 “那灯光照过来,我什么都看不到,一下子整个人都蒙了,等看到前方的人离得只有几米远了,急踩刹车,幸好没出事。”11月22日20时许,刘先生开车回家,在二环外一条小路行驶时,对面一辆车开着远光灯快速驶来。刘先生虽然减速,但眼前仍一片亮白,等那辆车开过,他立刻发现车前有个骑自行车的要转弯,而两者的距离只有几米。“当时我赶紧转弯急刹,还好他也躲得及时,不然真就撞上了。”刘先生说,当时路上一侧有灯,其实没必要开远光灯。 24日20时许,记者在红星街看到,路上人多车多,虽然有灯,但仍有一些车开着远光灯,照得对面车辆不住闪灯,个别车甚至同样亮起远光灯对照。说起汽车夜间乱用远光灯,的哥李师傅有他的应对方式。“通常碰到这种情况我会闪两下灯示意对方换成近光,一般的司机也都能理会,实在碰到不换的,我就慢下来,安全第一嘛。”李师傅说。 前些天,央视新闻微博发布了一条“别乱用远光灯,非常危险!”的博文,内容是“广西一辆小轿车与一辆微型客车正面相遇,因两辆车同时打开远光灯,司机无法看清迎面而来车辆导致两车相撞,从而造成6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的惨剧。微博引爆网友吐槽,多数网友呼吁:“司机夜间开远光灯,交管部门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两辆车夜间相向而行,当中有行人,若一辆车开着远光灯,另一辆车能看到这个行人吗?有网友专门做了个实验,结果是被远光灯照射那辆车在离人10米处才能看到人的轮廓。这条微博引起了网友们极大关注,短时间内转发量超过3万。许多网友表示,曾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希望引起更多人注意,避免这样的危险发生。 “夜间开远光灯行驶,会让对向来的车辆司机产生晕眩感,会短暂失去前方判断力。”省会交警王士辉说,夜间开远光灯行车的司机在路上屡见不鲜,确实危险,以往也有因此造成事故的案例。其实,在城区大部分道路上因为路灯照明足够,基本不需要使用远光灯。由于交法中没有明确的处罚条例,因此交警见到一般都是口头教育,因此一些司机也不放在心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远光灯的使用有着明确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等。 “被远光灯照射就如同闭着眼开车,非常危险。”交警张延军提醒,对于新手来说,判断远光灯有没有打开,只要看车辆仪表盘上有没有左边是几条横线,右边是一个半圆形像一盏灯一样的图案。如果这个图标亮着,说明远光灯在开着。如果在市区道路上行驶,对面有车时应及时关闭远光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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